商標不僅僅可以注冊,還可以注銷,也可以選擇轉讓,對于沒有轉讓過商標的人們來說,商標是怎么轉讓的?
東莞商標轉讓需要什么資料?
1、《轉讓申請/注冊商標申請書》;
2、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(復印件);
3、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《代理委托書》,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(jīng)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;
4、申請移轉的,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。
東莞商標轉讓流程:
1.申請。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、公布的統(tǒng)一格式的申請書。這個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領取,也可以自行在網(wǎng)上下載。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,就由代理組織提供。
2.受理。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發(fā)住《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
3.審查。商標局在審核商標轉讓、辦理相關手續(xù)時,會通過郵寄方式將文件發(fā)給商標轉讓辦理方。
4.公告。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(fā)布公告。轉讓注冊受讓人應在接到《轉讓注冊通知書》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。
5.核發(fā)轉讓證明。商標局下發(fā)核準證明,商標轉讓就完成了。
商標變更注意事項:
1、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,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。
2、變更申請?zhí)峤缓?,商標局受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,以郵寄方式發(fā)給申請人《受理通知書》。
3、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的,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,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。
4、變更申請核準后,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,以郵寄方式發(fā)給申請人變更證明。
5、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變更申請的,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,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。
6、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,變更證明僅發(fā)給代表人,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,應申請補發(fā)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