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企業(yè)運營的生命周期中,注銷是一個重要且復雜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其中涉及到的稅務問題,尤其是未分配利潤和實收資本相關的稅務處理,需要企業(yè)主們格外關注。
例如 A 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,賬面上存在未分配利潤 1000 萬元。在注銷時,這部分未分配利潤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。并且在公司注銷清算時,如果賬面上有盈余公積等,也要按照自然人股東的股份份額來計算分紅的個稅。A 公司的股東要按照股息紅利所得繳納 20% 的個稅,即 200 萬元。
像 B 企業(yè)這種屬于合伙企業(yè)或個人獨資企業(yè),其未分配利潤是稅后經(jīng)營所得。在進行股利分配或者公司注銷時,無需再繳納稅款。
以甲公司為例,甲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持股的公司,準備注銷時賬面還有 500 萬元的實收資本。
如果自然人股東僅收到 500 萬元的分回款,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但如果退還的款項若是超過 500 萬元,超出部分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