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黨中央、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發(fā)展,出臺了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,持續(xù)加大減稅降費力度,助力小微企業(yè)和個體工商戶降低經營成本、緩解融資難題。
為了便利小微企業(yè)和個體工商戶及時了解適用稅費優(yōu)惠政策,稅務總局對針對小微企業(yè)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(yōu)惠政策進行了梳理,今天帶你了解: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增值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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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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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,按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:銷售額=含稅銷售額/(1+1%);適用3%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,減按1%預征率預繳增值稅。
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,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免征增值稅;適用3%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,暫停預繳增值稅。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湖北省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;適用3%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,減按1%預征率預繳增值稅。